第6章 我才不要你喜欢我

  对于薛刚来讲,吕碧安的这个要求太容易达到了。

  高力士脱靴,杨贵妃磨墨,当时李白做的诗可不是一首,而是三首。

  刚才给罗素梅的是第一首,现在给夏于娇的是第二首。

  老规矩,这首也得稍微改一下,只是这次改的不是第二句,而是第一句。

  李白的原文是一枝红艳露凝香,薛刚给改成了怜月惜花艳容光。

  原因也基本与前者类似,所谓“露”“香”等字,与前文呼应,暗示了男女之事,薛刚做了扫黄大使,把整句删去。

  在新句中,改以“艳容”呼应第一首诗中的“丽色”,又以“怜月”二字,点出了夏于娇的封号。

  再次以降低艺术水平为代价,把这首诗改得应情应景。

  另外,选用这首诗还有一桩妙处,史载赵飞燕“能做掌上舞”,身材娇小,整好和怜月公主的身材差不多,好似真的是为她所作。

  写出一首好诗来可能是运气,写出两首好诗就不能用运气来解释了,那只能说明,人家真有那个能力!

  当即,人们对薛刚的文学水平再无怀疑。

  夏于娇激动地站起身来,学着刚才罗素梅的样子,连拜三拜,道:“多谢王侍郎赐下此诗,小女子定会把您这副墨宝装裱起来,挂在闺房之内,日日观摩。”

  吕碧安咬了咬牙,不待薛刚发问,就痛快认输道:“王侍郎果然大才,某家承认您的点评可称千金一字,刚才是我莽撞了,这厢给您赔罪了。”

  薛刚的脾气是属顺毛驴的,既然吕碧安已经认输,当即他也就不为己甚,道:“好说,好说。”

  薛刚文压众王子,大部分人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,但一样米养百样人,见大周的礼部侍郎这么威风,也有人心里不大痛快。

  再见到怜月公主夏于娇对这个王胖子甚是崇拜,听到她说出什么“闺房之内”“日日观摩”之类的暧昧之语,那就更不痛快了。

  当然了,经过这两首诗的洗礼,他明白,跟人家比文的那无异于鸡蛋碰石头,现在只能另辟蹊径。

  只听有人高声道:“哼,文才好有什么用?难不成做出一首好诗来,肚子就不饿了?写出一篇好文章来,就能逼退百万大军?或者说,路上遇到了强盗,张张嘴,就能把人家骂走?简直是笑话!哈哈!”

  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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